本基金會依照民法暨「臺中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」名為「財團法人康堤教育基金會」,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。
本會以關懷弱勢,營造希望工程,鼓勵學術與創意研究,推動終身學習以及促進大眾之身心健康為宗旨,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:
一、協助並改善弱勢族群之受教環境
二、獎勵表現傑出及清寒優秀學生
三、提供大專院校教學資源及贊助社團從事教育公益服務
四、舉辦、贊助知識分享活動
五、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教育事務。
本基金會依照民法暨「臺中市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自治條例」名為「財團法人康堤教育基金會」,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。
本會以關懷弱勢,營造希望工程,鼓勵學術與創意研究,推動終身學習以及促進大眾之身心健康為宗旨,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:
一、協助並改善弱勢族群之受教環境
二、獎勵表現傑出及清寒優秀學生
三、提供大專院校教學資源及贊助社團從事教育公益服務
四、舉辦、贊助知識分享活動
五、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教育事務。